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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强公交用地综合开发

2012-10-11

  南都讯 记者彭美 发自北京 今后,城市新建的公交、地铁等公交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有望借鉴香港模式由企业进行商业开发。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出要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专家:公共交通需造血机制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副院长帅斌昨晚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这一表态释放的信号非常重要,意味着下一步,我国或将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公共交通建设公司同时拥有交通沿线土地的开发权。
    公共交通的建设需要投入巨大资金,比如目前国内地铁的平均造价为每公里6亿-7亿元,而其票价收入一般只能维持运营成本,而对于大部分公交公司来说,运营也基本亏损。因此,各级政府在公共交通建设和运营上需要投入巨额财政补贴。
    帅斌说,财政补贴并不是长效机制,公共交通行业也需要造血机制,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以保证其投资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共交通行业,这一问题将更加凸显。
    学习香港 减轻政府资金压力
    帅斌介绍,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公共交通企业对沿线附近用地有开发权,最为成功的则是香港“地铁+物业”模式,即将地铁与沿线物业的规划建设、开发同时进行,沿线物业收益反哺轨道建设投资运营。
    据了解,香港每开一条新建线路,地铁公司都会首先向政府取得发展车站上层空间的权利,之后找来地产商共同开发车站及上盖空间。根据不同条件兴建大型住宅、写字楼或商场,出售物业所得利润由地铁公司与发展商共享。
    事实上,目前,北京、上海、成都等几个城市修建地铁时,都表示要学习香港模式。比如,建设北京地铁4号线的京投公司即通过参与地铁沿线土地的一级开发获得了一定收益,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资金压力,也促进了区域的发展。
    但至今,我国国家层面尚无相关政策对公共交通建设企业能否同时拥有轨道交通沿线和周边地块开发权作出明确规定。帅斌表示,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上述要求后,下一步,国家层面或将出台规章和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可按照何种模式进行综合开发。
    优先发展公交重点任务
    ●强化规划调控。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
    ●加大政府投入。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拓宽投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