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将研究降低与港澳通信结算价格
2012-10-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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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
政策优惠包括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形成试点方案后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实施。
《规划》提出,南沙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规模涉及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进行占补平衡和补划。但这一调整可放在全省范围内平衡,确保广东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即可。
此外,《规划》提出,在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和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依法适当围填水域,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滩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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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部分区域探索分线管理
在扩大对外开放政策上,南沙新区将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条件成熟时,在南沙新区部分区域探索实行分线管理政策。
《规划》还对港澳往来便利化给出了一系列新政策:
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居留便利,制定放宽免税居留期限、往来便利化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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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特定地块租赁开发
《规划》提出,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根据CEP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在CEPA框架下,南沙新区将深入探索港澳人士参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建立南沙新区开发高级顾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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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
政策优惠包括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形成试点方案后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实施。
《规划》提出,南沙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规模涉及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进行占补平衡和补划。但这一调整可放在全省范围内平衡,确保广东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即可。
此外,《规划》提出,在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和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依法适当围填水域,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滩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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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部分区域探索分线管理
在扩大对外开放政策上,南沙新区将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条件成熟时,在南沙新区部分区域探索实行分线管理政策。
《规划》还对港澳往来便利化给出了一系列新政策:
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居留便利,制定放宽免税居留期限、往来便利化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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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特定地块租赁开发
《规划》提出,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同时,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根据CEP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在CEPA框架下,南沙新区将深入探索港澳人士参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建立南沙新区开发高级顾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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