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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或罚100元

2012-10-2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今后,行人在深圳闯红灯可能不只罚款20元,而是要罚100元;汽车在斑马线不减速,可能视同不避让行人,同样罚款500元。深圳交通安全方面最重要的两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昨日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两部条例修正草案针对此前有分歧的规定进行了统一,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上保留处罚力度更大的条款,这使得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大幅上升。
    此次修订的两部法规实施时间并不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0年8月1日施行,至今刚过两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今年1月1日才施行,一年还不到。
    两年内频频修法? 两部法规处罚规定有冲突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表示,两部法规实施以来,对深圳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起到了不错的效果。比如,在机动车数量连续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不过,他表示,两部法规由于一前一后出台,个别条文存在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同样是“行人冲红灯”,一个规定罚20元,一个规定罚100元,需要修订条例将有关内容一致起来,避免法规适用的冲突。
    傅伦博还表示,两部条例施行以来,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为了逃避有关电动自行车禁行、限行的规定,一些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通行专用标志,喷涂专用颜色,对这类新情况,目前没有管理和处罚的法律依据。
    新增变化
    部分违法行为处罚加重
    对比修改前后的两部条例,南都记者发现,针对《处罚条例》与《管理条例》之间对同一违法行为的不一致处罚,都统一了口径,避免处罚标准不一。最终处罚额度则取高弃低,也体现了立法从严的原则。比如,对于“行人冲红灯”,原先两个条例差距悬殊,最后选取了更高的100元。对比之下,修订之后,多个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将有大幅上升,上升幅度最小的也翻了一番,有的更是翻了几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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