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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在花都试点成立土地合作社

2012-10-3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艳芬 2013年12月前,广州将启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建设公寓式农民住宅试点工作。这种“集约化宅基地安居模式”是广州获得国家及省赋予的19项土地方面“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之一。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2013年12月启动“公寓式农民住宅”建设
    《试点方案》在扩大土地管理权限、简化用地报批程序、拓展用地空间、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等方面赋予了广州19项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
    “农村用地”在《实施意见》中多次被提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负责人在此前的广州新型城市化“1+15”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目前广州正在制定差别化的宅基地政策,主要是结合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土地利用的现状及广州市现状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对宅基地将来的安排进行区域性划分。在中心城区,将来要探索对农民采取建公寓楼进行集中安置的方式。
    而这次的《实施意见》对于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已提出明确时间表,提出“推行集约化宅基地安居模式,鼓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建设公寓式农民住宅”,并明确2013年12月完成政策制定并启动试点工作。
    据此前广州市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广州市有将近600平方公里是农民的宅基地,占了广州市全部建设用地的1/3,广州正在探索建立旧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使空闲的宅基地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腾空出来,通过政府购买以后再安排给新的农民住房,以达到控制用地目的
    此外,对农村土地如何进行规模化经营,《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具体思路。比如,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入股土地合作社,由土地合作社负责实行规模化经营或进行土地流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协议约定分享经营收益,《实施意见》要求在2013年12月启动试点工作,在花都区试点成立土地合作社。
    公用事业用地将有偿使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需在2013年6月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用地配置方式,选择耕地保有量较大的3个北部山区镇作为试点,按耕地保有量的一定比例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并在产业园区实行集中集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的开发模式,这项工作会在2014年全面推开。
    而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和防控违法用地将与基层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今年底将完成考核办法的制定。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在2013年12月完成编制《广州市划拨用地目录》,要求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将营利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用地纳入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据了解,对于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如电厂、高速公路等,之前不少用地项目都是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获得的,但是项目建成后却是营利性质,以高速公路为例,既然已经盈利,就应该通过交土地出让款的方式“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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