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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高收入行业工资将调控

2012-11-1 来源:南方日报

    改革趋势:“提低、控高”
    李实认为,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不利于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他说,在过去,依靠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低失业水平,我国能够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保持相对稳定。收入差距虽在扩大,但低收入人群收入在增长。然而,如果经济增长出现下滑或出现经济长期衰退,过大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对社会不稳定的影响将会更加凸显。
    事实上,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第4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此,多数专家建议坚持“提低、控高、扩中”的原则,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
    “收入分配改革遵循这一原则有其道理,”天则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称,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解决两大问题:一个是企业收入增长较快,工资收入增长较慢。这就需要建立工资协商谈判机制以及工资随经济发展有序提升的制度;二是企业高管的收入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垄断部门利用垄断地位,把产品价格定在均衡价格之上,从而获取超额利润,是拉开社会收入水平差距的重要原因。”与华安远见投资顾问公司研究部主管汪岚的观点相近,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受访时认为,必须加大对垄断行业占有国有资源的相关税收征收,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从源头上调控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来源。
    汪玉凯同样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必须改革垄断行业的利益,否则作用和意义都将打折扣,目前不尽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也很难被彻底打破。
    对此,邱小平介绍到,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并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研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指导各地把握调整的时机和节奏,合理确定调整幅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同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提供参考依据。
    另据悉,原有综合性《工资条例》很可能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并将优先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工资支付方面欠薪情况比较严重,帮助农民工清欠的措施会先出台;然后才是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工资集体协商等。
    人社部发言人尹成基此前在10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即表示,为保障企业一线员工的最低劳动报酬,人社部已经根据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严格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制度,并力争在工资制度设计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而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将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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