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扩大
2012-11-9 来源:联合早报
国家环境局将在明年1月,进一步扩大在本地公共场所实施的禁烟令,以降低大众在公共场所吸入二手烟的可能性。
环境局受询时向本报透露这一最新发展,并指出会在稍后就禁烟令的细节做出宣布。
根据政府在今年3月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环境及水源部开支预算时的宣布,进一步扩大的禁烟范围,相信会包括所有住宅区的公共场所。
当时的报道指出,这些范围包括住宅区的公共走廊、组屋底层、楼梯间、有盖走道、有盖天桥、医院户外空间等。
环境及水源部当时也透露,不排除在一些公园和社区中心实施禁烟令,而且从2005年开始禁止吸烟的巴士站,今后的禁烟范围也可能扩大到巴士站周围五米内。
针对将在明年扩大的禁烟令范围,环境局发言人告诉本报:“社区参与和个人尽责,是这项扩大禁令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与保健促进局合作,希望能朝新加坡人都将吸烟视为对自身与社会有害的目标前进。”
本地禁烟令涵盖的范围包括大部分的公共室内场所,包括电影院、巴士转换站,以及设有冷气的购物中心、饮食场所与办公室等。
从2006年7月起,所有小贩中心,以及无冷气的饮食场所如咖啡店、餐馆等也被列为禁烟区。不过,餐饮业者可把20%的户外用餐区划定为吸烟区。
然而这项规定实施至今,还是有不少烟客不愿遵守。根据环境局提供的数据,该局在今年首10个月,总共向在饮食场所禁烟区违例吸烟的公众发出440张罚单。
这比去年全年发出的385张来得多,也与2010年全年发出的460张不相上下。
五名环境局稽查员上个星期四傍晚突击检查勿洛路第324座组屋至346座组屋的一排咖啡店时,就发现一名烟客在一间咖啡店的户外禁烟区吸烟,当场遭到罚款。
根据法令,公众在禁烟区吸烟可被罚款200元。
环境局稽查人员在展开取缔行动时,本报记者刚好也在场进行采访。
住在那一带的怀孕居民赖芷玮(37岁,经理)受访说:“在那个咖啡店用餐的烟客相当多,好像九成的户外用餐区都能吸烟似的,使得我都不敢在那里吃饭,只得打包,怕对肚子里的宝宝有害。”
不过据记者观察,多数店主都有遵守吸烟区划分的规定。
环境局过后回答本报询问时也指出,他们在今年1月1日至11月1日间,共收到六个针对上述一排咖啡店的投诉,但经他们调查,发现那里的业者都有遵守只能将20%的户外用餐区划为吸烟区的规定。
不过,发言人说,一些摊位的吸烟区划分线已经褪色,显得模糊不清,因此稽查人员也提醒业者须加以改进。该局也会继续观察那一排咖啡店的烟客情况,并提醒业者须提醒有意吸烟的烟客,只能在吸烟区内抽烟。
其中一间咖啡店的经理瑞一(42岁)受访时透露,其实该处的烟客问题已在这一两年改善不少,以前更为严重。
瑞一说:“为了改善问题,我们也下了不少功夫,像是在禁烟区内的桌子上贴上禁烟的贴纸,或是让侍应生多加留意,毕竟若顾客被捉,我们也会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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