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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新政治生态下的政治改革

2012-11-13 来源:联合早报网

  第二,要建立新的制度来确保形成能够支持新领导人进行有效决策和政策实施的执政团队。无论是总统制还是内阁制度,强调的都是一个强有力的执政团队。例如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内阁就是总理(首相)的执政团队。而在总统制国家,例如美国,实行的是所谓的“政党分赃制”,即总统有权任命支持他的政党成员为部长,组成执政团队。今天,西方的执政团队也面临挑战,尤其是多党制国家,内阁往往是由多党组成的联合内阁,各党派在内阁里面互相制约,经常造成政府运作的低效率。如果考虑到国会和议会的制约,西方国家的行政权力的有效性更会成为问题。但不管怎样,在这些制度里,政治责任是非常明确的。总统和总理可以任命部长,也可以解雇部长。
  中国和西方的制度不同。尽管强调集体领导,但并不存在西方那样的内阁制。人们可从两个层面来看。首先是政治局及其常委,这是最重要的第一层面的内阁。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并不是西方类型的政党,执政党掌管重大政策的决定及其实施权。其次是国务院,是行政部门。无论是政治局的总书记还是国务院总理都没有可能组成自己的执政团队,因为这个执政团队是集体选择(选拔)出来的。在今天,他们往往是党内不同利益妥协的结果。实际上,在执政团队的选拔方面已经越来越呈现出政治化的倾向,即权力的分配倾向于为了增进各种个别利益而非执政党的整体利益。因为没有自己的执政团队,无论是总书记还是总理都很难决策和执行政策,已经造成了执政党和政府不作为、既得利益和官僚坐大的局面。因此,中国需要给各级领导形成自己的执政团队的权力,也就是名副其实的“领导班子”。行动型领导班子的形成是有效决策和政策实施的前提条件。这里,人们不应当把执政团队视为传统意义上的“派系”和“山头”。执政团队当然有可能演变成“派系”和“山头”,但这可以通过其他的制度设计来制约和避免,例如限任制(两届)和政治退出制度。
  在顶层设计的意义上,还有一个相当有效的制度就是在政治局常委层面设立数个委员会。在这个层面,早已经有一个委员会,即中央军事委员会。还可以设立中央社会经济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和外交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可以在现存的中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来设立。各种领导小组往往是为了满足一些领导人个人决策的需要而设立,体现为过分的非正式化,很难提升其制度化水平。委员会制度可以通过互相交叉任职等方法来满足高层政策协调的需要,改变近年来“一人负责一摊”的局面。在政治层面,各个委员会成为最高的决策机构,从而把决策和执行政策的官僚机构区隔开来,从而避免因为官僚体制坐大也就是官僚既是决策者也是政策执行者的局面。同时,各委员会可以吸纳更多的来自下一层的官员(例如政治局和中央委员等),既能提升党内民主的格局,又能培养未来政治人才。
  第三,要形成有效的执政团队,必须把政治官员任命制度和公务员制度区分开来,也就是把政务官和事务官区分开来。这种分割制度本来是中国传统制度的最优实践之一,对近代西方的公务员制度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但在中国本土反而失去了存在的空间。这种分割制度的确立是为了实现政策变化和政策延续性、变革和稳定之间的平衡。政治官员来来去去,但公务员则是永恒的。政治官员由新的领导人任命,是执政团队的一部分,是决策者,而公务员则由非任命产生,是政策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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