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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港铁内大小便罚款父母5000

2012-11-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人有三急,但在公共场所,即使小童,如果随地大小便,也不可接受。昨日有网友发帖,上海地铁内,一名妈妈抱着小孩,任由小孩在地铁列车内“大解”,同车的乘客纷纷避让,场面实在尴尬。
    在今年10月,香港也有类似内地乘客怀抱小孩,在港铁九龙塘站月台便溺的片段,上传到网络,当时有乘客发现随地大小便事件后,随即通知港铁职员处理。港铁发言人表示,如乘客需要协助,可联络车站职员,借用职员洗手间。而要为乘客提供一个清洁及舒适的乘车及候车环境,是有赖乘客的合作。
    按照港铁附例,将污物放置在铁路处所,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港元,下同)及监禁6个月。对此,九广铁路车务员协会主席刘彩红表示,对于在港铁内便溺的人士,不能一概而论指违规的都是内地人,但港铁职员要检控内地旅客确实存在困难,因为他们不一定愿意提供护照等数据,甚至向职员提供假地址,港铁根本难以查证,也无法追究。
    事实上,小孩或者涉世未深,不懂文明礼貌,但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任由小孩随地便溺,实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香港法例对监护人的失职也有相应处罚。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缘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依据该法例,康文署可对与犯事儿童同行的监护人或父母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可被判罚款5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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