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8年来空气污染物显著减少
2012-11-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23日上午,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粤港双方在会上全面评估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02-2010)》实施结果,并商讨了未来八年两地空气污染物减排方案以及明年的工作重点。根据评估结果,香港四项主要空气污染物减排均完成目标,珠三角经济区SO2、NOx、PM10这三项也完成目标,但VOC排放总量未能达到既定目标。
两地四种污染物均减少
评估结果显示,相比1997年,香港2010年的SO2(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PM10及VOC(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別減少56 .7%、29 .5%、59 .0%及58.8%,全部达到了四种主要污染物的2010减排目标。
而珠三角经济区SO2、NOx、PM10这三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完成减排目标,分別减少了45 .0%,20 .2%、58.7%,VOC排放总量未能达到既定目标,但较1997年仍有26 .2%的较大削减幅。
逐步淘汰黄标车管制电厂排放量
为进一步改善两地空气环境质量,会上粤港双方拟订了新的两地减排目标。对比2010年的排放水平,香港SO2、NOx、PM10及VOC四种主要空气污染物的2015年减排目标为25%、10%、10%、5%,珠三角经济区减排目标为16%、18%、10%、10%。双方商定将在2015年进行中期回顾,届时在检视减排工作进度同时,再进一步确立2020年的减排目标。
为实现减排目标,广东省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加强管制电厂的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量;逐步淘汰黄标车;逐步淘汰低能效的高污染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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