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上调市直居民低保标准由200上调至370元
2013-3-20 来源:南方日报 - 南网
南方日报讯(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周焕 刘国华)记者从河源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该市市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每人每月200元上调至370元。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市决定从今年3月起,将市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70元。同时,该市所属的五县一区也将结合自身实际,以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主要依据,即依据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约30%进行测算,在近期内制定颁布今年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据悉,截至2012年底,该市享受低保救济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共有122728户241250人,低保救济面达到全市总人口的7%,基本实现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11908户30301人,每人每月救助补差水平为116元;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110820户210949人,每人每月救助补差水平为60元。2012年,全市共支出低保资金28773万元(含2012年春节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
另悉,2013年,该市城镇低保补贴水平将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242元以上,农村低保补贴水平从平均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9元以上。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