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推社会体制改革38项“菜单”
2013-3-29 来源:南方日报
“这份《要点》相当于一份大菜单,让各地各部门从中挑选适合自己胃口的菜。”昨日,省社工委公布了《2013年广东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拟推进的改革共计38项,内容主要涵盖民生事业体制、社会组织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体制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把《要点》形容为一份“菜单”,提供给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若干项目进行改革探索。
“省社工委在对全省进行两轮全面调研后发现,各地社工委普遍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尤其是希望省社工委就如何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指引。”刘润华介绍说,《要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点写就,并反复征求了省社工委各委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社工委和省社会创新咨询委员等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多达38项的改革不是强制性的要求,也没有设置严格的时间表,各项改革不要求在今年内完成,也不要求全部都选,但选定的项目必须在年内进行研究、试点或探索。此外,相关单位如果在《要点》中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也可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建设的“1+7”文件精神自行选定项目,进行改革探索。
●南方日报记者 李强 骆骁骅 通讯员 粤社宣
焦点1
公共服务政策接受公众评议
“社会公众通过评议平台,理性规范地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虽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相比以前,各地各部门推进公共服务的能力已经大为增进,但在一些资源稀缺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比如公办的优质养老院床位普遍紧缺,仍然面临着“谁享受、谁不享受”的问题,新出台的《要点》为这一难题提供了一种制度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轮候制度。
首先,公布可以享受该项服务的市民必须具备的条件,例如,公办养老机构在吸收老人入住时,可以按照老人年龄、自理程度、身体状况等条件综合考虑,设置优先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其次,由符合条件的市民按一定程序报名和轮候,确保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分配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不仅如此,在政府出台公共服务政策时,也将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各界,包括媒体都可以对政策评头论足。”刘润华说,《要点》提出,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公众评议机制,搭建公众评议的平台。
“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是由各级各部门自行制定的,和社会的互动性不够,群众在政策制定出台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可能导致政策照顾到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而忽视了另一些群体的利益。”刘润华说,“如果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违公平正义原则,社会公众就能通过评议平台,理性规范地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此外还有一项改革的重点放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目前,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着救助渠道和救助主体多元化、部门化等问题,不同部门对应不同的救助对象,相互之间资源、信息未能有效整合,当一个救助对象有多重身份时,重复救助,也存在救助不到位等问题。《要点》提出从信息共享和资源统筹入手,通过打造共享平台,构筑一个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焦点2
各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管理
“如果某个社会组织出了问题,不能第一时间就把民政局长找来打板子”
目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社会组织已告别双重管理体制,实现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但新问题接踵而至,民政部门是否要为社会组织监管负全责?
刘润华认为,如果让民政部门负无限责任,那势必会重新抬高已经降下来的门槛,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登记一个可能会多一个麻烦。就像某个企业出了消防或安全生产问题,不可能找工商局长问责一样,社会组织和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应该由各个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综合监管。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旦社会组织因为监管不严出了问题,涉及哪个部门的职能,就应找哪个部门问责,不能第一时间就把民政局长找来打板子。
这次出台的《要点》就提出了应理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责,部门间应就监管权责进行明晰的分配,以确保社会组织一旦出了问题,不会在部门间互相推诿。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管理还包括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机制、法人治理机制、行业自律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和综合信息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改革思路在《要点》中也得到体现。《要点》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粤(劳务)办事机构可设立在粤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协会;异地商会可引领建立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刘润华认为,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一定的经费和项目支持,用以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探索。此外,《要点》还提出,“去行政化”的改革要从行业协会商会扩大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焦点3
行政事务进社区设门槛
推进业委会和居委会逐步融合,鼓励范围适中的住宅小区单设居委会
因为行政事务过多,一些社区居委会在处理群众自治事务时常常无暇分身。如何让居委会回归自治功能的本位?面对层层下达最后汇聚在居委会的种种行政事务,《要点》力推的“大坝”是建立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如果实在有需要,可以购买居委会的服务。
记者了解到,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需要居委会协助的行政管理事项,应当经过批准才能进入社区。而对确实需社区居委会协助的工作,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应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居委会,明确具体的项目、要求,提供经费保障,不得强行向居委会摊派任务。
在为基层减负方面,《要点》还要求探索减少城市基层治理层级,鼓励地级以上市城区开展基层管理扁平化改革试点,促进村(居)委会“去行政化”。
刘润华认为,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去行政化”,剥离居委会的行政职能,相当于减少了城市基层治理的层级,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作为新兴的群众自治组织,目前小区的业委会在培育居民自治能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等方面正起着日趋重要的作用,和居委会也有融合的空间。刘润华说:“业委会其实也是基层自治组织,是围绕着业权展开的自治。物业管理社区现在已经越来越普遍,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通过业主自治实现群众自治也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要点》中提出了业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包括规范业委会的设置和管理,推动业委会和居委会的逐步融合,并鼓励范围适中的住宅小区单独设置居委会。
刘润华认为,业委会和居委会的融合对于居委会来说,可以充分利用社区、政府、民间资源,减少运作成本;获得居民基于个人物权利益的认同,增强凝聚力;对于业委会而言,由于与居委会在范围上重合,在组织和人员上交叉,可以减少运作成本,降低业主负担。此外,由于间接将业委会置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约束之下,更有利于社区的稳定。居委会与业委会融合能实现多方共赢,现阶段也可以尝试业、居委会工作人员交叉任职。
焦点4
推行志愿服务“岗位化”
“使志愿服务、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服务项目三者相结合”
在社会工作起步初期,政府部门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工岗位,将他们派驻到不同政府部门从事社会服务,弥补了原有政府部门工作的不足。如今“岗位购买”模式因定期换岗带来资源流失、服务中断、工作行政化等问题,已不再适应当下需求。
《要点》建议推行社工服务“项目化”,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改进和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方式与制度,鼓励从购买社工岗位向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转变。
按照已经实施“项目化”地区的做法,政府可以就某一社会问题征集解决方案,不同的社工机构一起竞标,自行设计项目组成项目实施团队。
在志愿者服务方面,《要点》也提出推行志愿服务“岗位化”。刘润华说:“在现有的志愿者服务体系下,遇到重大活动,可以在短时间内汇集数十万志愿者投入服务。但在平时,很多志愿者却没有具体和稳定的服务工作可以做。推进志愿服务‘岗位化’,通过在不同领域开发设计志愿服务岗位,吸纳志愿者在相关岗位上发挥作用,使志愿服务、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服务项目三者相结合,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为社会服务的人力资源的作用。”
去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
政府转移职能目录、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等上榜
■链接
在昨日举行的全省社会工作会议上,2012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征集与评选活动揭晓。据了解,此次征集省社工委共计收到99个提名项目,在由各委员单位、各市社工委、咨询委委员、省社会创新研究联盟单位和网络公众投票评选后,最终形成“2012年广东社会建设十大亮点”名单。
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积极向社会放权
广东陆续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和“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简政放权力度,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508项。
1
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积极向社会放权
开展“三打两建”,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通过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专项行动,摧毁了一批欺行霸市团伙,端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挖出了一批“保护伞”。
开展“三打两建”,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2
改革社会组织体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去年9月,广东召开全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工作会议。稳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去行政化”、“去垄断化”,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全年登记社会组织4200个,增长13.8%。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和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工作。中山市青年联合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创建计划项目和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联合救灾计划项目获得“中国社会创新奖”。
3
改革社会组织体制,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建立三级社会工作机构,完善社会建设统筹协调机制
广东率先在全国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会工作委员会,并召开省社会工作会议。一些有立法权的地方,出台社会建设领域的法规规章。
4
建立三级社会工作机构,完善社会建设统筹协调机制
完成十件民生实事,解决一大批重点热点问题
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576亿,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涵盖就业社保水平、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多项指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5
完成十件民生实事,解决一大批重点热点问题
推进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广东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党群政社协同共治为重点,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珠三角地区以“政经分离”为重点、山区县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引领的农村综合改革;规范村居组织挂牌管理;妥善处理“乌坎事件”;在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推行工会主席直选。
6
推进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推出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以点带面推进社会建设
省社工委面向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组织共推出三批100项省级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各地也纷纷推出社会创新项目,形成省市联动、条块结合,体制内外共同参与社会创新的新格局。
7
推出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以点带面推进社会建设
发布广东精神,引领社会道德新风尚
广东发布“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评选广东好人,颁发南粤志愿服务“红棉奖”,主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并妥善处理“小悦悦事件”。
8
发布广东精神,引领社会道德新风尚
举办“南粤幸福活动周”,展现幸福广东新风采
广东以“和谐、文化、健康、幸福”为主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全省各地推出2000多项惠民利民项目和活动,形成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
9
举办“南粤幸福活动周”,展现幸福广东新风采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10
广东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城乡、区域和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缩小,城乡收入比缩小至2.87:1;完成扶贫“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三年规划,实现3407个贫困村、15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http://www.gdsqzx.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