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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桥应该成为文保单位

2013-9-6 来源:南方日报

潮 白

    9月1日,历时18个月大修之后的海珠桥恢复通车了。毫不夸张地说,这是广州市民生活中的大事,不仅在于通车提供的出行便利,更在于80年来,海珠桥所承载的这座城市的记忆,市民因之对她产生的深刻眷恋。恢复通车之前,大量市民先涌到了海珠桥上,兴奋地拜会这位久违的“街坊”。

    “新生”的海珠桥有了很大变化,桥梁承载能力、交通功能、防腐蚀性能、桥梁灯光等,都进行了相当的优化。我们一眼看到的,还有钢架的南北两侧镶上了胡汉民先生手书的“海珠桥”三个大字。1933年海珠桥落成之时,中跨钢梁上即镶刻有这三个大字。前一阵子,因之还引起了争论,概当年的题字是按照当年的书写习惯,阅读顺序为由右向左。争议方认为既然用了人家的字,就应该“桥珠海”,再把人家的名字署上,并把此举上升到尊重历史的高度。不过,我认同建设部门对此事的回应,“海珠桥”的顺序符合当代的阅读习惯,暂时不考虑更改。大家较这个真干什么?从现在的情形看,“海珠桥”不是都挺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桥珠海”?别扭不说,外地来的人面对之不引起混乱吗?须知,连一贯坚持“由右向左”的宝岛台湾,也早就开始由左向右了。

    由此想开去,我倒是觉得所有政界人物以及它界名人在公共场所的题字都不必署名,就用书法的魅力来赢得世人的眼球,由公众来评点字之优劣,而不是“字以人贵”。早些年,我们在公共场合可以看到大量的“笔走龙蛇”,店铺招牌乃至楼盘名称,在风景名胜区尤甚。我们都知道,那里展示的不是字而是写字的人,单要看字的话,大量“龙飞凤舞”难免令人嗤之以鼻。而看人的话,则难免日后生出尴尬。胡长清丧了卿卿性命之后,南昌就掀起了“铲字风”,那是大小招牌在荡涤胡氏的踪迹。王立军出事之后,重庆公安局前面的“剑”球,就赶快磨去了“剑”及“立军题”。这样一来二去,我也给提到一个高度来说,这有亵渎书法之感。“海珠桥”出自胡汉民先生,在新增的文化墙碑文中添上这一笔足矣,而没必要“挂”在桥上。“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的报头下面,有必要署上“毛泽东”吗?

    我比较奇怪的是,历史文化内涵如此厚重的海珠桥,并不是任何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而只是一条微不足道的“文物线索”。看理由,似乎难在文物保护法中有“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如果评定为文保单位,本次大修也不能改变原形制(外貌、高度、体量、构造组合等)、原结构(桥身钢结构、引桥钢筋混凝土结构)、原材料(进口钢材)和原工艺(钢结构铆接),等等。诚然文物法中有此规定,但现实当中,未必许多入选了的文保单位都如此拘泥于原汁原味。比方我们前些年看到一则解密材料知道,“文革”中天安门的所谓大修,实际上是彻底拆除,在原址、按原规格和原建筑形式重新修建了一个,重建的结果是天安门比原来“长高”了87厘米,电梯都装上了。著名的赵州桥我曾经去拜访过,像天安门一样,那也是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桥头的陈列馆里,包括隋代在内的历代桥栏均有陈列,据说是历代维修时把原来的直接推到河里而得以保存,现在的桥栏就是现在的,好像连民国的都不是。如果说天安门太特殊,但赵州桥又是怎么做到“改变文物原状”而照样入选的呢?

    倘若较真到底的话,则只有当年被国民党炸塌在江中的海珠桥才算文物了,重修的,无论怎样不是都已经失了真?况且,从原来的可以开启到后来的完全闭合,桥体本身还有了“质变”。所谓原汁原味只能是相对的,过度拘泥之,则或许没有什么东西入选得了文保单位。海珠桥无疑应该成为文物保护单位,这要看我们如何努力、努力的程度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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