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调整应先听证该不该涨
2014-3-25 来源:南方日报
广州停车场收费调整的争议,并没有随着官方的释疑而有所减弱,相反疑点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媒体舆论加入到质疑大军当中。针对此种现象,有论者呼吁,政府应该推迟听证会,待政府能对公众质疑有令人满意答复、进一步凝聚共识之后,再行听证和决策。
不难理解论者的问题意识,毕竟如同广州过往的士运价改革听证及阶梯水价听证一样,再沸腾的民意、再多的质疑和反对意见,只要听证会一开,在听证结果上报广州市政府审议的等待中,质疑的声音慢慢被分散、舆论的注意力也逐渐被转移,当议题被公众遗忘得差不多时,那个时候反对者已经无法有效动员起舆论的反对力量,政府自然而然可以顺利实现其涨价的目标。
因此,从策略考量,呼吁推迟听证会,即使政府未必能对公众质疑有令人满意的答复,至少可以给予市民更多了解停车收费调整方案,意识到问题实质所在。但是同时也需要提醒,本来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听证会本就是论证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如果物价局真能做到依法行政,听证会的议题设置本来就不该有前提和门槛的。
换句话说,既然是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那么完全有可能通过听证会的论证发现价格调整的不必要和不可行而加以否定,而并非像以往包括现在停车场收费调整意义,由官方拿出两套方案或者所谓的“第三方案”、“第四方案”进行选择讨论。
本来显而易见,对停车场收费调整,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该不该涨价;其次才是该如何涨才能更好实现官方提出的治堵和应对经营成本上涨的政策初衷问题。但是,现在的局面却是,舆论几乎把焦点和精力都放在对方案一和方案二的纠缠当中,却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问题:路内停车场占用了公共道路资源,其收入及去向目前均不公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进行调整。
没有人天然反对涨价本身,但作为一项公共决策,首先必须解决其合法性的问题,有了这个前提,才谈得上讨论起合理性科学性的问题。通过涨价希望达到治堵的目标,不是不能讨论,不是一定说其没有可行性或必要性,但是问题是,如果连起码的账本公开及收入用途去向明确都没做到,那么官方即使说到口吐莲花,政策合法性焦虑就无法得到纾解,更容易招致官方借冠冕堂皇的治堵名义增加财政收入的诟病——这一点,在舆论近日来的质疑中已经得到充分证明。
简单地说,要涨价可以,先晒账本再来谈。
同样的道理,官方谈治堵也好、应对停车场经营成本上涨也罢,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简单把停车收费调整纳入所谓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措施,并不具有天生的说服力。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价格杠杠是在不能再提供交通供给的情况下才使用的,通过涨价治堵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官方首先必须证明,中心城区的交通供给情况已经到了极限,才需要通过价格杠杠来压制交通需求。而应对停车场经营成本上涨的理由,现在看起来问题更为严重,停车协会称其有“部分费用未列入成本监审”、停车场经营方算出的成本与成本监审差距巨大,试想一下,如果连成本监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都仍存在疑问的话,这个时候来讨论该如何涨价,不显得很荒诞吗?
对官方而言,无论住宅停车场该涨300%还是不涨,咪表停车位是该15分钟4.5元还是一个小时16元,只要问题从“该不该涨”被置换为“如何涨”,这都无碍于涨价目标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让官方至少先把“该不该涨”的理由说清楚了,再来召开听证会讨论“如何涨”的问题,倒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www.gdsqzx.com.cn】
不难理解论者的问题意识,毕竟如同广州过往的士运价改革听证及阶梯水价听证一样,再沸腾的民意、再多的质疑和反对意见,只要听证会一开,在听证结果上报广州市政府审议的等待中,质疑的声音慢慢被分散、舆论的注意力也逐渐被转移,当议题被公众遗忘得差不多时,那个时候反对者已经无法有效动员起舆论的反对力量,政府自然而然可以顺利实现其涨价的目标。
因此,从策略考量,呼吁推迟听证会,即使政府未必能对公众质疑有令人满意的答复,至少可以给予市民更多了解停车收费调整方案,意识到问题实质所在。但是同时也需要提醒,本来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听证会本就是论证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如果物价局真能做到依法行政,听证会的议题设置本来就不该有前提和门槛的。
换句话说,既然是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那么完全有可能通过听证会的论证发现价格调整的不必要和不可行而加以否定,而并非像以往包括现在停车场收费调整意义,由官方拿出两套方案或者所谓的“第三方案”、“第四方案”进行选择讨论。
本来显而易见,对停车场收费调整,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该不该涨价;其次才是该如何涨才能更好实现官方提出的治堵和应对经营成本上涨的政策初衷问题。但是,现在的局面却是,舆论几乎把焦点和精力都放在对方案一和方案二的纠缠当中,却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问题:路内停车场占用了公共道路资源,其收入及去向目前均不公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进行调整。
没有人天然反对涨价本身,但作为一项公共决策,首先必须解决其合法性的问题,有了这个前提,才谈得上讨论起合理性科学性的问题。通过涨价希望达到治堵的目标,不是不能讨论,不是一定说其没有可行性或必要性,但是问题是,如果连起码的账本公开及收入用途去向明确都没做到,那么官方即使说到口吐莲花,政策合法性焦虑就无法得到纾解,更容易招致官方借冠冕堂皇的治堵名义增加财政收入的诟病——这一点,在舆论近日来的质疑中已经得到充分证明。
简单地说,要涨价可以,先晒账本再来谈。
同样的道理,官方谈治堵也好、应对停车场经营成本上涨也罢,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简单把停车收费调整纳入所谓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措施,并不具有天生的说服力。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价格杠杠是在不能再提供交通供给的情况下才使用的,通过涨价治堵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官方首先必须证明,中心城区的交通供给情况已经到了极限,才需要通过价格杠杠来压制交通需求。而应对停车场经营成本上涨的理由,现在看起来问题更为严重,停车协会称其有“部分费用未列入成本监审”、停车场经营方算出的成本与成本监审差距巨大,试想一下,如果连成本监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都仍存在疑问的话,这个时候来讨论该如何涨价,不显得很荒诞吗?
对官方而言,无论住宅停车场该涨300%还是不涨,咪表停车位是该15分钟4.5元还是一个小时16元,只要问题从“该不该涨”被置换为“如何涨”,这都无碍于涨价目标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让官方至少先把“该不该涨”的理由说清楚了,再来召开听证会讨论“如何涨”的问题,倒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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