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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建的“广州版本”应成全国范本

2015-6-11 来源:红网

  2010年下半年以广州宏城花园豪宅违建被强拆事件为标志,广州的拆违运动曾引发全国关注。前天,广州市政府传达了《广州市严查严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查违建再不是城管的“独角戏”,《通知》强化了区委书记属地责任,辖区月内新增违建3万平方米,区委书记要引咎辞职。(6月9日《南方都市报》)

  “中国式违建”,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为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而进行的突击盖房。一种是扩大使用面积,以改善居住条件或用于出租等的违建。它们成为中国城乡一个令人尴尬的“奇葩”存在。如果有人统计“中国式违建”的数量、由此增加的财政支出,以及由此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数字会是十分惊人的。而长期以来实际拆违效率的低下,引发的社会矛盾,对于政府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的负面影响,更是无法估量。

  不必讳言,作为一种顽固的违法存在,“中国式违建”,早已遍布全国城乡,就连首善之地的北京也不能幸免。近年发生的“仁济山庄”楼顶别墅、徐州人大代表北京挖18米建地下室等“最牛”违建,不断挑战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如果再有人出一套《中国违建大系》,当是洋洋大观,卷帙浩繁的。

  而这些违建,无论哪种性质,在拆除时,还是部分或全部地由政府并转嫁为“全民买单”了。比起那些久攻不下的顽固违建,这样的“高成本低风险拆违”,已堪称“胜利”。虽然多花了钱,但违建毕竟拆除了。而每一次的向违建妥协,又从反向激励了新的违建的产生。

  事实上,违法建设的最高风险,通常只是“被拆除”。如果建成并且在拆迁“谈判”时“获胜”,得到的将可能是数目可观的经济回报。这甚至意味着全家人的命运由此发生重大改变。因此,围绕建与拆的博弈,愈发激烈,冲突也屡屡发生。

  针对“中国式违建”,各地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大大小小的“拆违运动”没少进行,虽也见效于一时,但遗憾的是,未能实现治理的长效,“根治”则更是无从谈起。事实上,“中国式违建”呈现的是一个“韭菜式种房”乱象。“治房”的速度,远不及“种房”的速度。而长期一贯制的城管一家“唱独角戏”,也令其陷入两头受气、吃力不讨好的尴尬。事实上,这些年城管社会形象不佳,与其被赋予了力所不逮的职责不无关系。

  不难看出,与此前所有的违建整治不同,广州此番整治措施有几个明显的亮点。其一,在建违建24小时内“控停”措施具体可行。建立全市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即数据库),摸清存量,建立台账,实现全市“一张网、一本账”。由各级查违职能部门24小时内将查控情况录入平台,并将立案、查处情况在广州行政区划图中标示。

  其二,参与部门更多。国土、规划、城管、公安、镇街等管理资源被共同的目标锁定在一起。这就有望破解因行政权力配置存在缝隙而带来的部门间职权碎片化的问题,使多部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同一根绳上的‘蚂蚱’”,而紧紧地拧成一股绳。

  其三,也是最大的亮点,是属地追责更严格,追责的范围涵盖了从诫勉谈话到免职“多品种”。对一个月内出现新增违法建设建筑面积达1至3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同“责任档次”,明确了直至区委书记引咎辞职的最严重的问责。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在一个区,区委书记的权力最大,责任也最大。而“千难万难,一把手负责就不难”。“一把手”不负责,就请让位。这无疑找准了“穴位”,击中了“要害”。

  习近平在今年2月27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广州此举,正是指向了这样的硬招实招,值得期许。

  广州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希望广州整治违建的实践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使“广州版本”成为“全国范本”;也希望各地因地制宜,拿出适合本地的硬招实招。因为,几成顽症的“中国式违建”,太需要依法拿出“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了。(来源:红网  作者:印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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