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援助 感受司法温度
2015-7-1 来源:广州日报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减税等方式,提高公众和社会组织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捐赠热情;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一些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指导,定期举行募捐活动,从各方面增强其筹资能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意见》扩大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法律援助是维护贫弱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出台,让更多的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可以享受无偿的法律服务,可以说是一项重要的法治民生工程,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要途径,也让更多人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当下,法律援助作为一种给予困难群体以法律帮助,以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主要目标的司法实践,正日益显示出其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已走过20年的历程。此次意见的出台,更是我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改革。
从内容上看,一是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将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而且进一步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能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二是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不仅提出加强质量管理,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而且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三是提高了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从经费、人才保障和便民服务窗口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可以说,有了这些措施,也就是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讨得了公道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体现出了极大的制度善意。
但是,要保障政策初衷,还需要有力的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点,一在资金,二在人才。
从资金来看,目前法律援助经费来自财政全额拨款,但要看到,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捉襟见肘,难免对于法律援助投入不足。因此,不妨广泛发动力量,争取社会资金支持。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减税等方式,提高公众和社会组织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捐赠热情;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一些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指导,定期举行募捐活动,从各方面增强其筹资能力。
从人才来看,法律援助在不少人心目中一直被认为是慈善行为,是否参加取决于律师的道德水平,加之资金保障的不足,使得许多地方的法律援助成了义务劳动,专业人才短缺一直是个问题。近年来,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的情况下,东部地区少数律师资源丰富的省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的案件量反而出现了下降。事实上,法律援助其实是政府责任和律师义务的结合体。在《法律援助条例》与《律师法》中均明确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要让更多人加入法律援助服务队伍,除了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法律援助的考核评价机制外,不妨在法律咨询等服务中引入志愿者,让更多有热情的专业人士能够加入法律援助队伍。
此外,法律援助不妨进行创新手段,运用网络和电子平台,让困难群众不仅打得起官司,也能更加便利地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实现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崇高追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让法律面前真正人人平等,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也是我们迈向法治大国的坚实步伐。(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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