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户籍改革将带来什么? 东莞再次降低门槛
2015-7-14 来源:南方网--广东发展论坛
6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我省城镇落户。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作为人口结构倒挂、外来人口量占绝对优势的城市,东莞迎来了又一次的入户门槛下降,数百万的外来务工人员又增加了一条落户东莞、稳定生活的新路。
焦点一 户籍制度改革有哪些困难?
广东省此轮户籍改革除了放宽准入门槛以外,另一个引人注意的亮点就是,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而事实上,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这么多年,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户籍上城乡二元体制的划分,使得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其他政策措施进一步割裂,全省各项城乡政策措施难以统一,造成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省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且分布不均。2014年,全省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6市的流动人口占了全省流动人口的92%,这些地区的人口压力非常大。此外,我省城乡建设模式相对粗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各级财政承担实施改革的投入较大。
对此,本论户籍制度改革应着重解决上述三个问题: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来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问题;通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来解决城市人口分布及结构问题;通过加大统筹调配现有各项资源、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来解决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不足的问题。
焦点二 为什么每个地级市落户政策不一样?
总体来说,我省城市落户政策主要依据当地人口承载力来确定。我省《实施意见》基本保持与国家改革意见一致,但是考虑我省的实际情况,珠三角一些地区城市在环境、就业等综合承载能力的差别很大,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程度与人口的迁移压力作出了适当的调整。
例如东莞、中山两个地级市,所辖没有县级单位,镇、街一体化程度较高,如按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人口压力很大,应整体考虑人口发展政策。
二是珠海市为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且毗邻港澳,承担着对接港澳,维护“一国两制”政治经济体系的特殊职能,总人口虽然不多,但仍建议采取较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
三是汕头、湛江、江门、惠州、茂名、揭阳6市虽然总人口达到了大城市的规模,但由于这些市城区面积较大,人口压力不是很大,考虑其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建议放宽人口迁移条件。
焦点三 入户东莞有哪些途径?
为了吸引更多人才入户,近年来我市不断出台新举措,降低入户门槛,简化入户流程。目前,东莞实施的是准入类人才入户和积分制人才入户两种入户方式。
根据人才入户制度,包括本市职校技校具有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内的10类人才可直接申请入户“即来即办”。积分入户的门槛较之前大幅降低,由原来的130分降至100分。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积分入户申请对象最快17个工作日即可拿到“入户卡”。
此次户籍改革新政,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所以,东莞的入户途径又增加了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这条路,东莞的入户门槛将进一步降低。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