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农村教育短板让寒门多出贵子
2015-9-10 来源:南方网
9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会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优秀乡村教师代表。他关切询问山区孩子溜索道上学、边远地区缺乏固定教学场所等问题是否解决,对残疾教师坚守讲台、城市教师帮扶农村教师表示肯定。李克强强调,要切实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使广大执教农村的教师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9月9日《新京报》)
在第31个教师节到来之际,李克强总理看望、慰问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优秀乡村教师代表,关切询问乡村教育发展方方面面的情况,送出教育大礼包,提出一系列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的举措,无疑值得期待。如果说教育是一个装满水的木桶的话,按照木桶理论的原理,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教育就是其中一块短板。如何让贫困地区孩子享受公平的教育权利,让乡村教师争取到应有的权利与地位,十分重要。否则,城乡教育差别越来越大,乡村教师收不到应有的回报,农村孩子上升通道越来越窄,“寒门出贵子”越来越少,农村教育的希望一片渺茫。清华大学此前公布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在获得保送资格、自主招生名额以及高考加减分优惠政策时,农村的“寒门子弟”处于劣势,城里学生所占比例超过了7成。
针对农村教育短板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拟用8方面举措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问题。特别是提高工资待遇,教师职称评审对外语、论文不作刚性要求,这对乡村教师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这也是对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状的必要纠偏。但是,从长远来看,要彻底改变农村教育面貌,政府既要为乡村教师提供优厚待遇,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也要下决心改善乡村教育教学条件,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农村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农村教育发展后劲。
李克强总理“教育经费不能削减,只能增加”的表态掷地有声!从加大教育投入到师范生免费制度、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近年来,国家对教育事业给予了很多政策支持。特别是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既可以保证贫困生完成学业,又把优秀学生吸收到教师队伍里来,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还能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这对“求师若渴”的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学校,无疑是好事。但是乡村学校很难留住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也让人感到担忧。
不容否认,当下,教师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有了提高,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正在形成,教师的职业发展前景越来越好。法律明确规定:“教师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水平”。但是教师待遇还存在城乡差别、地区差异。多数教师的待遇与地位并没有像法律所描述的那样,与公务员平起平坐。在一定范围内,教师的职业认同度并不高。一道奇怪的风景是,城市学校、重点学校人满为患,超编超员、教师们还在削尖脑袋往里面钻,而贫困地区求师若渴,骨干教师不断流失,公办教师不愿意来。还在靠老教师甚至代课教师支撑着农村教育的希望。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投入不足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能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还有待观察与验证。
对此,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投入,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并把教育投入用到刀刃上,完善相关教育教学设施;另一方面,贫困地区交通不便、教师工作条件艰苦、待遇微薄,城市超编、农村缺编的不均衡教育发展现状亟待引起足够重视。虽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业已出台,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已经全面展开。但是,一些地方受财力所限,教师绩效工资并没有足额兑现。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政策向乡村学校倾斜,用法律制度的力量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学习条件与教师待遇,给农村地区配备安全校车,实现教育起点公平很重要。否则,即使国家培养了“免费师范生”,理论上给予乡村教师较好的职业预期,也难保证这些好政策能够落地生根,乡村教育依然是一块发展短板。(来源:南方网 作者:叶祝颐)
善待临聘教师考验施政温度
深圳解聘临聘教师又起风波。几名超过10年聘用期限的临聘教师称,他们已经工作超10年,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但被解聘。他们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果,而且就赔偿金额一直与校方协商不成。而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相关教育科室负责人称,一开始就让这些老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这些老师不肯走法律途径。(9月8日《南方都市报》)
“临聘教师”这个身份定义,本身就说明了两层含义:第一,工作属于临时需要、而不是长期;第二,根据岗位以及劳动人员的技能,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临聘教师”的存在,表明当事地方相应时期编内师资的匮乏。随着编内师资力量的逐年增添,逐步、有序地缩减临聘教师规模,这对于规范调整师资队伍、保障学校教学水平而言,无疑是应有之义。
缩减、或是解聘临聘教师既已然成定向,如何做到平稳有序,那就成为考验主管部门与涉事地方政府的“技术活”。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提升师资水平精神、按政策规定比例范围缩减临聘教师;另一方面,解除临聘教师的教师授课岗位,决不能生拉活扯“乱劈柴”,同样应该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体现依法治国、依法施政的精神与思维。
结合到具体的案例来看,对于已经连续聘用10年以上的临聘教师,显然不能“一刀切”地给予野蛮解聘。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10年聘用期以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论上说解决临聘教师或有三种途径:一是创造条件、鼓励临聘教师通过招考等渠道取得编制;二是在编师资力量充足、临聘教师不再胜任教学情况下,可将临聘教师安排到其他工勤管理岗位;三是即便某所小学临聘人员比例过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综合调剂到其他学校。
当然,还有另外的方式,也就是当地公共事务管理局教育主管人员所言,走法律途径。然而有个异常清晰的事实却是,无论是学校、或教育系统“内部消化”,还是“撕破脸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临聘教师都会成为弱势一方。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生硬地解聘临聘教师,还是冷漠地将其推出校门、美其名曰“让他们走法律途径”,都是极端缺乏责任感的体现。
某个角度来说,拥有老职工是一个用人单位的财富与福气,因为多年的在岗状态,至少可以证明他们对这个职业忠诚。教师、尤其是农村基层中小学临聘教师,长期以来待遇普遍偏低,而且他们还承受着其他在编教师体会不到的其他心理压力。“临聘教师”属于特殊时代的社会产物,如果万不得已非得解聘,个人认为只要符合国家大的法规框架,当地应“特事特办”,尽可能给予丰厚补偿解聘——在今年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善待临聘教师无疑是给这个节日送上的一份真诚“好礼”;在国家出台相对完备的临聘人员退出机制之前,善待每位临聘教师,这是教育行业或公共事务管理,以及普通民众都愿意看到的,敢于负责与积极担当的施政温度。(来源:南方网 作者:渝西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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