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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预算零执行需明晰权责范围

2015-9-25 来源:南方网

    广州市审计局负责人近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广州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以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其中显示,预算单位19397个项目中,有544个执行率为零,涉及金额22.75亿元,1106个项目的执行率低于50%,平均执行率24.66%,涉及资金40.47亿元。(9月24日《南方日报》)

  正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素勤所称,500多个项目执行率为零,这是不作为或是慢作为的行为。对涉及公共服务类的民生项目的慢执行或不执行,甚至涉嫌失职渎职,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分清原因,依法问责。但从长远来看,要想有效提高财政预算的执行效率、执行力度和执行质量,就应做到规则先行,构建科学可行的执行规则和问责体系,确保执行预算项目的有法可依。

  财政预算项目均是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行为,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就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现今有544个项目的执行率为0,说明部分预算项目在编制时就可能欠缺合理性及可行性。不排除有关部门为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未经科学调研而随意立项,但财政资金到位后却发现不具备执行条件。或者编制预算时考虑不周,执行预算时却发现阻碍太多,不具有执行意义,最终导致零执行项目的出现。此外,有关部门缺乏担当意识,在执行预算项目过程中畏首畏尾,不敢决策。于是,在宁可不执行预算,只要不出事的懒政思维下,能不执行的就不执行,能拖延执行的就拖延执行,形成大量的零执行率和低执行力项目。

  由此暴漏的问题是,编制预算项目缺乏制约,不执行预算项目没有问责。进而言之,就是有关部门的预算编制出现重大失误,也只是可能不通过立项,却无追责措施,一些预算不执行或慢执行,更无问责机制来兜底。那么,在“能要到预算资金就是本事”的潜意识下,一些政府部门自然乐意申报预算项目,至于能否有效执行或执行效果如何则在所不问。

  毫无疑问,低执行率和零执行率不仅损害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导致大量财政资金被占用和闲置。因此必须通过建章立制来明确权责关系,有效规范财政预算项目的编制、执行和验收环节。譬如,有关单位的预算编制未被批准时,就要进行详细调查,杜绝投机取巧式占有财政资金现象的出现。同时明确问责范围,细分追责情形,如预算项目未执行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根本不具有执行条件,或者出现了不可抗力,也有可能是上级政策出现重大变化,或者出现了预算编制时无法预见的阻碍。那么,在排除客观因素后,就应对失职渎职和不作为进行问责,打消预算执行不力者的侥幸心理。

  此外,要将涉及公共服务等民生工程的预算项目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还应依法将有关预算项目的编制、执行情况等基本信息加以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执行预算部门的公信力。同时应认识到,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审核涉及到审计、财政、人大等多个部门。需要这些部门的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方能形成合力,提高问责水平,确保财政预算项目的执行效率,执行力度和执行质量。(来源:南方网  作者: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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