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广东,离不开宪法精神
2015-12-4 来源:南方网
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似乎看上去遥不可及,甚至有人从未和它直接打过交道,然而,有人觉得,《宪法》是个国家层面的话题,与平民百姓的关系不大,“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更是一种形式。其实不然。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作为法律的法律,宪法维护国家的尊严,也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作为公民,作为法治广东的建设者、享受者,宪法及其宪法精神每天都在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并改变着我们的世界。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应当有宪法,有宪法精神,以宪法和宪法精神引领行动,引领法治广东的进程。
宪法精神,是个宏观层面的话题。宪法精神,包含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等。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宪法,就是自己所站立的位置、所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权利与动力,都离不开宪法,离不开宪法精神。宪法是法律的法律,更是人民群众权益的最大靠山。
作为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应当读懂宪法的厚重与权威。领导干部懂得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群众给的,才会事事想着群众,时时尊重群众,处处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先;懂得法制的力量,才清楚如何以法治国,以法行政,以法行使权力和约束权力,明白可为与不可为;清楚自己站在中国,是中国人,才知道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认识上、态度上及其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干部心中有宪法,做事、决策才能实事求是,政治和经济建设才能有声有色,改革开放才有不可动摇的意志。
作为普通群众,应当读懂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不论你工作还是失业,不论你是成人还是儿童,不论你是什么民族、在哪个地方,你都有依法享受宪法赋予你的权利,并承担宪法明确的义务。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非常广泛,读懂宪法,才知道每一个公民都是平等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会直接影响到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都会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保障,宪法明确的公民义务,同样受到相关法律条款的约束。公民的权利有宪法维护,公民的义务也应勇于承当。
干部、群众离不开宪法,建设法治广东更离不开宪法。广东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任务繁重,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法治广东,就是要依靠宪法和宪法精神,使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广东更具有改革开放的精气神,使市场建设加速完善,步入法治经济的轨道。建设法治广东,是广东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要求。每个广东人,应当信仰宪法,学好宪法,遵守宪法,用宪法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权利,用宪法的思想说话,用宪法的精神做事,用宪法的灵魂,增强自己的使命,提升国家的荣誉;每个广东人,应当在党的领导下,宣传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向前、向前。(来源:南方网 作者:卞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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