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离不开社会共治
2015-12-10 来源:南方网
12月7日上午,省政协召开“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题协商会。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我省从今年起,计划三年逐步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食药大数据监管和决策系统。此外,为了强化监管工作,震慑食品制假售假行为,针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我省也将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按案额比例奖励到个人。(12月8日《南方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广东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拟三年建立食药大数据监管系统,以及拟奖励食品安全案件举报者,营造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无疑是正确和必要决策部署。
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分析起来,一方面有监管乏力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缺少发现的眼睛和举报行为少的问题。然而,食品安全是全民都不能忽略的大问题,从大范围划分,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种植、运输和销售环节,经过层层环节,最终才能变成大家餐桌上的美食。而只要每个公民都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发现不安全食品,以及发现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同时监管部门及时地查处和发布警示信息,那么,就可以更好地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危及民众的健康利益。
从这个意义看,广东省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以及省政协调研组建议,解决新成立基层监管所空编问题,我省应尽快激活存量,建议有针对性地组织几场乡镇一级公务员招录,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招聘巡查员、政府雇员等形式,缓解基层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足问题等,都有利于形成公共治理和社会共治模式。作为当前公共行政学术界重要理论,公共治理是指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及私人组织或公众等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共同进行协调式管理,共同谋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形式。
其实,《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都可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这是一个很好的法律原则。具体而言,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让社会公众能够做到知己知彼;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监督的体制和渠道,让普通老百姓理直气壮、随时随地参与监督。
总之,构建食药大数据监管系统,是现实的监管需要。但是也要看到,若有一个标本兼治而又成本低廉的路径,那就是放手让政府职能部门、媒体、社会组织、公民等各种监督力量去揭露问题,促使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前置。善用公众能量等社会力量,实现食品安全领域的社会共治,才能让食品安全监管更加“耳聪目明”,让“舌尖上的安全”得到保障。(来源:南方网 作者: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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