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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被打伤背后的权利约束

2016-7-15 来源:南方网

    近日,有济南的网友爆料,6月23日曾使用“饿了么”软件订餐,因为商家送货延误给出差评,两天后店主根据订餐软件上的地址找到用户,持菜刀上门将其砍伤,致右手大拇指、食指、锁骨、太阳穴受伤,一共缝了19针。“事后饿了么公司对商家进行了处罚,关闭了其网上支付功能,但是用户可以选择货到付款,而该功能关闭一周之后又开了。”用户指责饿了么公司不作为。对此,饿了么公司发布声明称,一直密切关注此事,案件性质为打架斗殴,微博上用户“饿了么为商家撑腰”等言论不实。(7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对网购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评价是消费者选购商品和服务重要依据,也是决定网络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市场竞争力的主要依据。消费者手中握有评价权,是对商家服务质量最大的监督,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正是基于此,平台商家也才往往投鼠忌器,对用户的评价十分在意。网络商家好评返现、差评骚扰的行为,消费者也屡见不鲜,一些恶性案例也不时出现,从“呼死你”到“上门斗殴”,在社会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的当下,差评被打显然不是某一个方面的问题。

  平台当然有把关责任,对商家作出处罚,关闭其网上支付功能,已属于比较严厉的处罚。而公安部门的介入和处理,也对事件性质进行了明确,实施民事赔偿自在情理之中,真可谓应了“谁的责任谁担着”。不过,相比于差评之下,商家的“急火攻心”而言,差评权的滥用同样需要正视,如何建立一个公平的评价机制,让评价更为客观而公正,同样为解决问题的题中之义,甚至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与差评被打相比,则是“恶意差评”的行为所带来的群体割裂。恶意差评者网上商城购买物品后,对商家作出无根据的、恶意的评价,以此达到影响商家诚信度来降低竞争,甚至以此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012年,淘宝网和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侦破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2015年,阿里巴巴首次公布的一组有关“职业差评师”群体的监控数字显示:自“消费者诚信数据模型”上线以来,被命中并认定为职业差评师的ID历史累计接近500万,平均每周被模型命中的恶意差评达15万条。可见在日益成熟的电商时代,“职业差评师”已经逐渐形成了一条利益环环相扣的黑色产业链。

  在猴年春晚小品《网购奇遇》中,网店店主潘长江为了消除买家蔡明给的“任性”差评,使尽浑身解数,不惜登门拜访。在恶意甚至无意差评的情况下,对商家所带来的纷扰则显而易见。若不能基于大数据技术,并让恶意差评得到删除,给商家权利有效保护的话,那么基于情绪化的暴力就会蔓延。良好的秩序需要供需双方共同遵守,其间既需要商家做到诚信为本,恪守行业底线,同样需要消费者珍惜手中的权利,而不能滥用,否则就可能触及底线而造成冲突。当然,对于平台方来说,不能仅对差评打人的商家给予相应的处理,如何通过技术的手段,为商家提供应有的利益保护,既要避免受到恶意差评者的纷扰,又要及时通过删除差评而给予补救,都是做好平台服务的必然要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玲芳认为:“在法律范围内,要平等地保护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权益,既不能容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不纵容‘职业化’的恶意差评。”当差评已引发疯狂报复并酿成恶性案件之后,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所有人,都应为如何规范自身的权利而有所思考,毕竟当权利被滥用之后,同样也会成为被伤害的源头。(来源:南方网  作者: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