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将被限制招标投标活动
2016-9-23 来源:人民日报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情况。
这份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九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明确,本次联合惩戒对象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最高法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通知还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推送平台及查询方式。
《通知》提出四项惩戒措施,一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二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时,将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推动招标活动更加规范、高效;三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专家,将及时清退;四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时,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从业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予以处理。
据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介绍,2013年,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截至今年8月底,最高法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99.2万例。(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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