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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花”削预算倒逼办实事提速

2016-11-23 来源:南方网

  “花钱”不及时的政府部门将被削减来年预算。上周五(18日),清远市召开财政支出专项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清远市1-9月财政综合支出完成进度62.94%,慢于时间进度12.06个百分点。会议要求落实“周报”制度,对支出进度后20位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对年底排名倒数5位的部门进行削减预算处理。(11月21日《清远日报》)

  时近岁末,清远市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同时责成各地、各部门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提高财政资金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使用效益,体现了政府心系社会事业发展,“心中有民、心中有责”的理政情怀。

  长期以来,一些部门沿袭思维惯性,要钱的积极性高,“重预算、轻执行,重拿钱、轻支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导致支出进度滞后,使公共资金不能充分放大惠民效益。

  出现财政支出完成进度慢于时间进度这种情况,要么是预算项目的确定缺乏论证,项目预算不符合实际情况,预算虚大,使一部分钱花不出去,或者项目实施进度慢,存在不作为或慢作为的情况;要么是对项目立项后,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或因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致使无法推进。无论属于那种情况,都不合乎《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是应该有个说法的。

  前一种情形,随意伸手要钱或慢作为,是用权不慎、谋事不实的表现。政府的“钱袋子”装着民众的福祉,把该支的钱支出去,民生事业才能落地。正当的预算支出没有完成任务,意味着群众利益没有得到保证。无论作削减预算处理,还是根据情节予以追责问责,都是一种诫勉和鞭策。

  属于后一种情形,项目无法推进了,应该及时调整预算,该退的资金退回去,重新安排到用得着的地方。如果任凭资金睡大觉,本身就是责任意识不强的表现,实质上也是一种“为官不为”。该用于事业发展的资金流不动,惠民生的事就不可能办好办足,也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伤害,对其进行削减预算处理,也是理所当然的。

  提高执法刚性,才是杜绝“花钱”不及时的不二法门。政府不但要把预算尽量细化到项目和单位,预算编制做到“真实、准确”,增强财政预算的约束力和刚性,而且各部门须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需要加强年度预算的结转管理,对于长期没有执行的项目或执行走偏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清理回收资金,重新安排;对暂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确需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由各部门和单位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予以结转。但要坚决杜绝把买醋的钱用来打酱油,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自有账户转账划款。

  在督促支出进度的同时,也要强化监管,防止为完成支出任务突击乱花钱。加强预算管理,不但要严肃查处任何在法定账册外设账或账外收支行为、非法转移财政资金的行为,还要健全财政资金管理监控机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步伐,实现即时监控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目标。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运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还要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和市人大计划预算审查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来源:南方网 作者:张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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