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守护“泛珠”绿水青山
2017-9-27 来源:南方网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推动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江西广东东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西江等开展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泛珠境内有四个试点。《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水流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9月22日南方网)
“共抓流域海域环境大保护,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2017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的四项重要议题之一,凸显了环保在泛珠合作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泛珠区域各省区历来重视环保领域合作,早在2004年就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机制,2005年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协议》,十多年来一直在《协议》的框架下坚持会商研究协作,致力于推进区域内生态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与改善。
水流域一直是环境保护中的重难点问题,泛珠地区部分流域水污染较为严重,流域水环境保护压力逐年加大,水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同时局部地区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水生态环境压力不小。为了纾解这一难题,泛珠区域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和意见,积极争取了4个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其中广东与广西、福建、江西分别签署了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共同出资16亿元,在3个流域建立了跨省界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水资源对于人类生产生活的意义十分重大,由于大江大河的流域面积广阔,靠一地之力并不能彻底改善生态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利于集中流域所在多地的力量,激发各地积极参与流域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在商定补偿协议中,在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补偿原则、督导检测、补偿方式、联系机制等方面,各地都探索了不少创新性的举措,让生态补偿更加务实有效,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让环保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分释放出来。
作为泛珠三角合作的核心省份,广东以其极度负责的担当精神,在环保领域合作中扮演了重要作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珠江水环境监测合作、水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合作等泛珠环保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广东积极发挥出牵头作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广东牵头与流域内其他五省联合制定,还与周边省份签订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打击省(区)边界地区的环境违法行为,泛珠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工作小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也在广东的倡导与牵头下完成,让工作小组真正发挥出了应有作用。
水流域环境保护合作已经成为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的重要媒介,在各地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如今区域内主要江河水质多年来维持在良好状态。环境的改善并没有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泛珠区域经济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超过三分之一,用实践印证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论正确性,在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示范效应,为泛珠三角区域更好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绿色基础。(来源:南方网 作者:胡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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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抓流域海域环境大保护,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2017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的四项重要议题之一,凸显了环保在泛珠合作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泛珠区域各省区历来重视环保领域合作,早在2004年就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机制,2005年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协议》,十多年来一直在《协议》的框架下坚持会商研究协作,致力于推进区域内生态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与改善。
水流域一直是环境保护中的重难点问题,泛珠地区部分流域水污染较为严重,流域水环境保护压力逐年加大,水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同时局部地区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缺水问题并存,水生态环境压力不小。为了纾解这一难题,泛珠区域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和意见,积极争取了4个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其中广东与广西、福建、江西分别签署了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共同出资16亿元,在3个流域建立了跨省界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水资源对于人类生产生活的意义十分重大,由于大江大河的流域面积广阔,靠一地之力并不能彻底改善生态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利于集中流域所在多地的力量,激发各地积极参与流域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在商定补偿协议中,在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补偿原则、督导检测、补偿方式、联系机制等方面,各地都探索了不少创新性的举措,让生态补偿更加务实有效,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让环保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充分释放出来。
作为泛珠三角合作的核心省份,广东以其极度负责的担当精神,在环保领域合作中扮演了重要作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珠江水环境监测合作、水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合作等泛珠环保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广东积极发挥出牵头作用,《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广东牵头与流域内其他五省联合制定,还与周边省份签订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打击省(区)边界地区的环境违法行为,泛珠区域环境监测合作工作小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的建立也在广东的倡导与牵头下完成,让工作小组真正发挥出了应有作用。
水流域环境保护合作已经成为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的重要媒介,在各地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如今区域内主要江河水质多年来维持在良好状态。环境的改善并没有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泛珠区域经济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超过三分之一,用实践印证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论正确性,在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示范效应,为泛珠三角区域更好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绿色基础。(来源:南方网 作者:胡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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