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宁:提升国民的幸福度,政府要少说多做
2011-4-1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并具体列出了三方面的措施: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研究员丁宁宁。
中国经济时报:关于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三项措施,您的总体印象如何?
丁宁宁:收入分配的问题,如果简单地从分配谈分配,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来讲,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必然存在差别,收入分配差距必然扩大,如果没有其他相应的政策做调整,这个趋势很难抑制。
我认为,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二战”后的西方经验来看,这能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市场经济强调效率,如何保障公平就成为了难题,要保证弱势群体不丧失对未来的希望,社会保障是最后一道防线。对于社会保障,我们已经形成共识,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既然搞了市场经济,劳资矛盾早晚会出现,而在劳资矛盾中,劳动者永远是弱者,这是我们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证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权益,政府的劳动监察工作需要加强,劳动监察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调研和纠正不当行为。
中国经济时报: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面对这个现实,有人提出要提高初次分配的份额,您认为这种说法是否可取?
丁宁宁:我觉得这种说法实行起来的难度很大。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可能直接去干预企业的员工工资。政府能做的是根据物价和社会生活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提高初次分配份额的原因应当是客观的,而不是政府主观去做的。就当前的情况来说,由于人口老龄化,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总量矛盾转向了结构矛盾。劳动力的短缺会影响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政府直接干预的结果。眼下的“招工荒”不是“荒”,而是劳动力绝对过剩的状况发生了根本转变,这对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有好处的,对于提高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是有好处的。
中国经济时报:报告中提出取缔非法收入,贪污腐败所得即为非法收入。今年两会热议的官员财产公示,您觉得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解决腐败问题?
丁宁宁:取缔非法收入,我认为首先要解决官员不得兼职的问题。作为在职的官员,应当以公务为主要收入对象。官员通过兼职谋取利益,这不是财产公示的问题,而是干部管理的问题。关于财产公示,有两个问题要考虑。
首先,财产公示的制度是否完备。如果制度本身不是很合理的话,财产公示就不具备反腐的意义,反而会招致更多的矛盾。
其次,从国外经验来看,财产进行公示的主要为政府首脑和重要的政治官员,而非一般公务员。只有当对某些公务员有贪污怀疑的时候,才能对其进行财产核实,最后在判罚的时候进行公示。因为在西方社会,公务员的财产属于个人隐私,有法律保护。在我国,如果要求官员的财产进行公示,也应当是政治官员,如各省、市、县的一、二把手们,其他公务员的财产问题应该是靠公务员的纪律来约束。
中国经济时报:总理明确表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您认为起征点放在什么位置比较合适?个税改革应当着力于哪些方面?
丁宁宁:我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并非正确的做法。提高起征点是为减低中低收入者的负担,但实际上减得并不多,却在另一方面淡化了公民的纳税意识。如果公民不交税,凭什么来监督政府?从国家凝聚力和公民义务的角度来讲,高于最低收入的那部分收入都应当交税,税率可以采取累进制。全国的收入水平不一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应当不同地区区别对待,将征税的权利交由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最低收入水平来征收。
中国经济时报:现在各地政府都在提“幸福度”,您认为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政府如何做才能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
丁宁宁:幸福感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少说多做。现在以人为本的口号喊得很响,政府许诺的太多,实际工作中却做不到,如此一来,老百姓的幸福感自然不高。要想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就要求政府把目前认识到的问题和制定的规划,认真地解决落实,如此一来,社会的幸福度自然就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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