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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汕尾”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出实招硬招

2023-11-9 来源: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近日,《深圳市与汕尾市营商环境对口帮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汕尾市将充分依托深圳市对口帮扶的契机,积极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营商环境改革学习提升机制。

  重点任务

  《方案》围绕政务服务、产业转移、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提出多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

  提升项目投资和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持续优化转移合作园区营商环境,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重要举措

  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

  2023年底前,汕尾市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健全并联审批、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兜底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错峰延迟办理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优化税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完善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线上“一网通办”服务,探索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智能秒批。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化

  按照“最多跑一次”优化办理流程,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集成服务”。不断完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配套工作机制及有关标准,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办理流程和办事环节衔接。进一步拓展“跨域通办”服务范围。

  优化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营商环境

  2023年底前科学评估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实际需要和服务承接能力,推动有关单位将企业登记、供水供电供气、税务服务等事项进驻园区办理,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制定出台园区供水供气服务事项规范;推动自创办税服务品牌“智税微厅”进驻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进一步拓展跨平台自助办税系统应用和延伸税费服务触角。

  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和退出机制

  推广应用企业开办线上办理,通过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网办比例和线上业务核准通过率。提高破产案件的办案效率,压缩审理周期,出台破产案件快审的相关实施办法,建立针对无产可破案件的援助资金保障机制。

  提升项目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加强对县(市、区)、产业园区的督导检查,对工程建设项目受理件进行实时跟踪,推动按时办结,切实解决审批逾期率低的问题。对工业用地实行“带方案出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可直接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压缩审批时限。

  提升公共事业服务水平

  强化用电业扩全过程用时管控,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工单超时预警和督办。借鉴深圳市用水用气报装条件、资料、流程,拓宽报装渠道,优化报装细节,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加强水电气业务联动,建立健全水电气“一次办”工作机制,提升水电气服务水平。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设立免预约、免取号的企业专窗,实现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的交易、核税、登记、缴费、领证全流程“在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与一人互动”,加强宣传推广“不动产登记+水电气”一窗受理服务,实现一般登记3天办结率位于省内第一梯队。

  增强融资信贷服务市场主体能力

  推动“信保基金”“融资专项资金”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加大“粤信融”“中小融”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增量扩面,督导辖内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信用贷款等指标提升工作。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深圳市定期组织业务专家围绕两步申报、两段准入、船边直提、先放后检、公式定价备案等工作与汕尾市开展交流,支持汕尾市海关持续扩大相关便利化措施覆盖范围,巩固压缩汕尾市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按照省倍增计划工作要求,以项目形式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争取在2023年底前将专利、商标质押融资合计登记项目数提升至12项。通过诉前固定案件要素及焦点、加强案件类案裁判检索、优化繁简分流机制等方式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率。实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在2023年达到80%,结案周期75天;2024年达到83%,结案周期73天;2025年达到85%,结案周期70天。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建立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及时处理网上立案申请,推进全市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依托省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平台,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等,进一步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深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创新

  建立建设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行招标备案“秒批”模式。制定《汕尾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及评标定标分离制度(试行)》,明确联合会审范围、联合会审小组的组建与职责、联合会审的程序。深圳市与汕尾市共同探索责任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并健全履约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建设。

  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2023年探索建立法院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的合作,持续在重点领域推进纠纷的前置多元化解,对侵犯知识产权的部分纠纷推行行政处置前置,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工作合力。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案源线索的摸排、挖掘,推进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电商领域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的办理。于2025年底前建立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工作合力。

  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

  深圳市对汕尾市引入深圳当地本土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予以支持。力争2024年、2025年分别引进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公司分支机构各1家。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建立“政府+银行+保险”风险分担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题。2023年底前出台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实施办法和细则,推动业务落地开展。

(来源:“汕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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