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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公众评价调研结论

2011-8-5 来源:综合调研室

  一、政府公共服务建设初见成效,但总体水平仍然有待提高。调查显示,我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为64分,接近中等水平,有近五成五的受访居民认为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较去年有所提升。
  二、各类公共服务领域间发展不平衡,公用事业满意度最高。在调查的十类公共服务领域中,公众对公用事业的满意度最高(71.4分),对公共教育、市场服务、公共交通的满意度次之,对社会保障的满意度最低,评价最高项与评价最低项的差距达11.1分,与去年相比,差距呈现缩小趋势。
在十类公共服务领域40项具体测评指标中,公众对供电服务的满意度依然最高,得分为76.5分,再次成为各类公共服务学习的标杆,对气象、地铁、供水、食盐供应的满意度次之;对社会福利、污水处理、住房保障、垃圾回收与处理、就业保障的满意度较低。
  三、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有待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为61.8分,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间发展不平衡,并呈现区域和群体差异。
  四、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的正相关,珠三角公共服务满意度较高。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排在前5位的珠海、江门、中山、广州、佛山等市均在珠三角地区,公众满意度相对较低的如清远、茂名、云浮、汕尾、阳江主要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被调查的55个县级政府中,蓬江区、江海区、香洲区、天河区、南海区5个县(市、区)的总体满意度相对较高,居前五位,也均为珠三角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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