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实现社会管理的三大基础
2011-8-9
蔡禾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院长,中法合作工业与技术社会学中心主任,广州市政协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社会学学科规划(评审)组成员,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社会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与社区发展。
从1978年到现在大概经历了30年,我们提出了社会建设的问题,实际上是在对三十年改革开放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回归到以人为本的目标的表现。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院长蔡禾教授在“岭南大讲坛·文化论坛”上指出,之所以现在提出社会建设,是跟当前中国社会矛盾凸显的现实有关。当今中国正进入一个利益矛盾凸显时期,具体表现为群体性事件频发、信访规模居高不下、劳动纠纷升级等等。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社会矛盾,当前的利益矛盾基本上都是基于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在当下利益诉求矛盾变化下,我们怎么实现社会的管理?蔡教授给出了他的答案。
胡锦涛最近的讲话对社会管理有一个很清晰的界定。什么叫社会管理?他说是“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说到底就是怎么建立一个合理的诉求机制和矛盾的化解机制。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三个基础要夯实。
要夯实民生基础
民生这个概念可大可小,我限定的范围是:民生就是讲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来中国民生的改善非常巨大,我觉得这一点不用说都可以体会到,但是出现的问题同样非常严重。
我举几个例子:
失业
按照国家的统计,我国的城市登记失业率是4.1%,登记失业率首先讲是有城市户口的人,第二个是去登记的人,一直维持在4.1%。但是在学界最近有大规模的调查,以北京大学牵头,中山大学也参与了,在全国范围跟踪了1.6万个家庭,对1.6万个家庭中的所有人,从0岁的孩子到N岁的老人,每个人都做调查。这个调查的结果是16-60岁之间,几万人的调查里面,失业率有9.8%。这个失业的定义是什么呢?不是你登记不登记,你去问他,你有没有工作?没工作,那你在不在找工作,所谓找工作是他有意工作,我意愿工作但又没工作的,那才叫失业。这个比例是9.8%。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数字,接近两位数。
贫困
我国农村贫困标准为人均1196元(占农村人均纯收入19.1%),农村贫困人口为4007万人,占农村人口5.6%。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计算标准,采用人均支出作为贫困指标,2008年城市贫困人口3710 万,占城市人口的6%。按联合国2008年8月前颁布的每天购买力低于1美元(目前是1.25美元)为贫困人口,2009年中国约有2亿。如果用这样的标准去算的话,中国贫困人口实际上超过了10%,这个数字也不小。
居住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是4平米,不足5平米,比解放初期还少了将近1平米。到现在城市人均城市住房面积超过22平米,解决的非常好,但是现在对住房的怨气也是最大的。我们换个角度来讲,我们对住房的评价是以面积来评价的,国家的标准是人均低于8平米就算住房困难,广州市人均低于10平米算住房困难。但是学术的研究是这样去考虑:12岁以上的孩子还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有7%;老少三代还在一个房子里住的有4.5%;12岁以上的异性子女住在一起的有2.5%;家里白天拆床,晚上搭床的有1.3%;客厅里也架床的有3.9%。我们把这些看作住房困难的话,比例是17%,没有这一类困难的是83%。
但是我们对贫困的认识要改变,民生的标准不是以生理需求来衡量的,不是说一个人睡2平米就够了。现在人们的平均居住面积是高了,但是人们对住房的满足感不是以生理需求来衡量的,而是以社会文明发展的尺度来衡量。马克思讲过一段很精彩的话,他说“一个人住在一个茅草屋里,哪怕四壁空空,只要周边的人跟他住的没有大的差别,他不会有剥夺感和贫困感”。但是他讲“无论这个茅房怎么改造,怎么变化,只要旁边的摩登大楼拔地而起,他就会有强烈的剥夺感和不满足感”。也就是说,其实民生是建立在一个文明发展水平上。人们对民生方面产生的不满,尤其在今天,更多的不是来自于绝对贫困和绝对剥夺,而是相对贫困和相对剥夺。换句话讲,在今天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讲,不是没有吃,没有穿不能活下去的状况,而是在一个迅速发展的社会面前,他跟不上这个发展而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和贫困感。
那么,夯实民生的基础要做什么呢?我觉得在今天应该提出来的第一点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我们常常讲民生是政府,是社会的事。但我觉得当改革开放30年之后,必须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30年来用了很多方法去推动经济发展,严格来讲,我们对资本有所关照。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这个选择有它必要性和合理性。当我们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时候,当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看到为经济发展政府和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今天很多的问题,无论是环境的问题,社会矛盾的问题,其实是企业成本的外溢。原本是企业应该做的,它把问题外溢给了社会。一个工人工伤,本来企业要承担责任,可是它没有承担责任,最后由政府买单,由社会的有心人士买单。企业把环境污染了,政府买单来治,企业逃薪、欠薪,最后政府来买单垫薪。
其实企业社会责任有很清晰的概念,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如何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它要求企业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一个好的企业一定是一个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的企业。有些企业喜欢做慈善,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首先要做的是对你的消费者、对你的员工、对你所生存的环境、对社区如何回报要有一个考虑。企业把周边的环境污染了,即使拿出一个亿去捐款,意义何在呢?
第二,是政府真正转变角色,大力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1993年-2007年,大概14年时间,政府的收入在GDP的比重里增加了3个百分点,企业的资本收益增长了6.6个百分点,而居民的劳动报酬在GDP的比重降低了9个百分点。蛋糕做大了,可是分给老百姓的块小了。当然,政府会说我们拿的这些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建了漂亮的马路,建了一个很好的音乐厅,建了一个小蛮腰,这都是市民去享受的。但是政府要考虑老百姓的民生是不是也在发展,这里讲的民生是老百姓的生存状态。我们知道歌剧院有5%的人买得起票进去就不错了,95%的人买不起票,它当然也是民生,但对95%的人是望尘莫及。政府首先要不与民争利。
其实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里面,政府最重要的角色是社会建设,其中有一点是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现代社会里,教育、医疗、住房、救助等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是劳动力再生产必需的消费品,没有这些供给,社会就没有足够多的合格的劳动力,社会也将难以正常运行;没有这些供给,市场竞争必然产生的利益分化就得不到调整,社会矛盾就得不到缓解。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存在巨大分化的社会里,这点显得尤为重要。政府真正要转变观念,政府的职能最主要的是社会建设。当然我们也要意识到政府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政府对基本的民生保障只能在底线的标准上,同时这个底线标准的供给应该随着文明的发展不断增长。
第三,夯实民生的基础必须要培育社会。对于社会来讲,要创造一个机制来激活民间的资源。在民生领域里面政府的供给是有限的,在这个时候社会是很重要的,因为社会中酝酿着大量民间资本。我们看一看汶川地震就很清楚,在汶川灾难中民间所投入的财力、人力,让我们看到了民间的资源有多大。我们今天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一些穷人、孩子因为贫困而面临死亡,社会给他们伸出了帮助,很多的东西是政府没法复制,没法照做的。也就是说,大量的社会组织和具有公民意识和公益精神的民众,是一个社会民生领域里的重要力量。问题在于社会有没有一个机制去激活他们,如果你能激活他们,他们就成为解决民生领域最重要的力量。你要激活它就要有一套制度,比如我们讲的社会组织的发育制度,慈善事业的发展制度等等一系列的制度,还包括志愿者等等很多的制度。在这一方面我们国家今天仍然很缺乏。
以保障民权为基础
要实现社会管理,第二个方面是要以保障民权为基础。我认为从根本上来讲,没有民权就没有民生,或者只能是有限的民生。我这里讲的民生不是一个大概念,我讲的是每个公民都有获取公共产品、追求劳动力、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他们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里,用群体化和组织化的形式去实现自己的利益。
当一个社会是“原子化”的时候,个体在面对资本和权利的时候,即使有公平的法律,他成功的概率也是很低的,因为进入博弈的双方是不对等的。而对一个社会来讲,对一个开明、公正的政府来讲,是要培育博弈双方平等的能力。而对于弱者来讲,增强能力的方法就是利益诉求的群体化和组织化。我们常常讲要有工会,因为工会是一个组织化的表达,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培育社会组织的自我组织能力
之所以要培育社会组织的能力,道理很简单,社会建设需要动员社会的力量,政府的职能转移也需要有转移的组织载体,必须要有一个载体来实现组织的转移。而政府要激发民间的资源也需要有这些民间活跃的社会力量,社会组织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社会组织能够使我们的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变得专业化。
不可否认,在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里,相对独立的、多样化的社会组织对国家治理带来的压力是客观存在的,正因为这一点,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有诸多限制,对社会组织的“政治质疑”今天仍然存在。[1]但问题是,当资源已经不再被国家垄断而能自由流动时,当个人不再依附单位而拥有自我实现的权利和机会时,当因市场局限和政府局限而产生的需求客观存在时,社会组织必然会产生,政府限制越多,只会导致非正式的社会组织越发展。中山大学朱建刚教授一项关于110家社会组织的调查发现,真正完成社团登记的只有24.55%,约13.64%的社会组织采取商业注册,接近4%的是境外注册,未作任何独立登记或挂靠其他单位的达到25.45%。我们必须承认到,在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组织在需求满足、利益表达方面确实扮演着政府不可替代的角色。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一点,反而把社会组织看作不稳定因素加以打压,在政治上付出的代价将是巨大的。因为社会组织的活动往往与基本民生保障息息相关,深得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欢迎,对社会组织一味的打压和禁止,实际上是在“制造敌人”。其实,面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关键问题不是要不要发展社会组织,而是如何发展我们自己的社会组织,如何培育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工青妇是执政党政治上最为可靠,资源最为庞大,触角最为广泛的社会组织。但是长期以来的官僚化机制使这些组织难以适应转型社会的要求,尤其是在大量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面前难以发挥与其地位相应的作用,这些组织正处在困境中。例如,在我国正蓬勃发展的社会工作事业中,工青妇似乎处在边缘化的地位;在大量涌现的社会组织面前,工青妇似乎与他们是两个世界,而他们从社会得到的合法性认同正在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在当下中国,工青妇要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出作用,就必须改变工青妇的组织体制,使其脱离官僚化体制,朝着社团化的体制转变,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中坚力量,并借助他们已有的地位和资源,在各种社会组织中扮演协调者和引领者的角色。也只有当工青妇在各种社会组织中扮演协调者和引领者的角色时,有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政治环境才可能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