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区今日挂牌 三个片区明确定位
2015-4-21 来源:南方日报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半之际,20日,广东、天津、福建三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及上海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公布。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仪式将于4月21日上午举行,并举办广东自贸试验区新闻发布会。
4月20日,商务部联合广东、上海、天津、福建4省市就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4个自贸试验区的方案也同时公布。会上,广东自贸区备受关注,代表广东参加发布会的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更是一度被众记者“围堵”。他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准确把握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战略定位,将广东自贸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三大片区将错位发展
立足创新之外,4个自贸试验区将各有侧重,共同服务国家战略。其中,正如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在发布会上所指出的,广东自贸试验区应立足于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通过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打造区域发展综合服务试验区等,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和内陆地区转型升级。
新闻发布会上,广东自贸试验区颇受追捧,频频有记者提问涉及广东自贸试验区。而发布会刚一结束,便有数十名记者将徐少华团团围住,纷纷向他发问。
“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既要认真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好成果、好机制,又要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徐少华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准确把握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战略定位,将广东自贸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广东自贸试验区分南沙、前海蛇口、横琴三个片区,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其中,三大片区将错位发展:南沙片区重点面向世界先进发达国家,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前海蛇口片区重点推动粤港深度合作,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横琴片区重点推动粤澳深度合作,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和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载体。
促进粤港澳经济一体化
粤港澳经济的一体化是广东自贸试验区的一大发展优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就明确提出广东自贸试验区要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
“特别是在服务业方面,在CEPA框架下,今年粤港澳基本上实现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王受文表示,今年广东对港澳地区开放了160个服务贸易部门中的153个,“这是广东自贸试验区特有的优势,其他地方没有。”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明确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致力于推动粤港澳的深度合作,同时为港澳企业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投资发展带来更大便利。他表示,广东省将进一步放宽港澳企业进入三个自贸试验片区的准入限制,使港澳投资者在准入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方面面对的门槛更低;同时推进内地与港澳服务行业标准规则进一步对接,探索贸易市场互联、项目资金互通、服务产品互认。
徐少华同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离不开广东与港澳的密切合作。“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服务贸易中心和航运物流中心,市场网络遍及全球,市场机制成熟完善。港企在参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优势十分明显,我们也有很高的期待。”
另外,广东自贸区还将为港澳提供就业方面的便利。据透露,广东考虑在三个片区设立港澳青年创业园,为港澳青年的创业项目提供孵化器等方面的支持;还将专门制定港澳人才认定办法,给予项目申报、创新创业、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更宽松的措施。
122项负面清单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决定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我国扩大开放、促进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和国际投资规则变化的制度创新。这次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主要目的就是深入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深层次的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开放透明、有效监管的外资准入体系和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推动有关投资协定谈判进行试点。
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共计50个条目、122项。主要特点包括:一是提高开放水平。负面清单之外,原则上对外开放。相对于以往一条条的开放措施,负面清单实现了更大程度的开放。与现行外资政策相比,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领域进一步减少了外资准入限制。二是转变管理方式。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内外资统一管理,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基本实行备案制,切实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完善准入体系。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的制定,系统梳理了涉及外资的各类政策法规,凡是涉及外资限制的规定,统一在清单中列明,并且清单中的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民待遇、高管要求、业绩要求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份全面的准入指南,大大增强了外资政策的透明度。
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相比2014版负面清单,此次删除了17条,调整比例为12.2%,而2013年上海自贸区首份负面清单包括190项特别管理措施。
为了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引导外商投资有序发展,此次拟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实施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措施。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开放新特点,试行办法主要在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对现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建立了信息共享、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定期核查的联动机制。试行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综合《南方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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