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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改革收入分配是经济转型的必然选择

2012-10-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从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看,除了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自然两极分化之外,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为体制不健全导致的分配不公,尤其是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扭曲了分配的基本秩序。以灰色收入为例,据王小鲁的研究,中国各种各样的灰色收入总额在4.8万亿左右,占G D P比重在10%以上;二是垄断行业与竞争性行业的差距越来越大。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与其他行业实际收入差距扩大到10倍左右。据2008年数据,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第三,居民收入在劳动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1996年到2007年,我国劳动报酬总额占G D P的比重从53.4%降到39.7%;第四,政府收入增长远远快于G D P增长和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国与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居民收入占G D P比重从68%急剧下降至52%左右,几乎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总体而言,中国的收入分配整体结构中,资本所得超过了劳动所得,垄断行业所得超过了竞争行业所得,城市超过了农村,东部超过了西部,呈现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扭曲结构。
    应当看到,在当前情况下启动收入分配改革,不仅仅在于解决中国财富分配的失衡,更在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转型奠定良好的收入分配格局。我国从2004年就提出,经济发展应当从依靠投资和外需转向依靠内需。然而,10多年来,我国扩大内需的效果并不明显,消费在G D P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滑,2008年和2009年都只有35%,2010年更降至33.8%。而消费下滑的根源在于国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蛋糕中,居民收入的增长远远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抑制了居民消费的能力。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上,由于低收入阶层占比过大,从而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使得我国服务业在三产中的比重长期徘徊在40%左右,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属于最低。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如果收入分配长期不合理,不仅仅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在世界银行有关收入分配的报告中,基尼系数高于中国的35个国家中,13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在同时期是负数。这说明,在收入分配悬殊的情况下,社会矛盾的激化可能导致经济陷入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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