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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本实现贫困生“应贷尽贷”

2012-10-31 来源:南方日报

   “考入大学不仅是我的梦想,而且是父辈们一直的期望。”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2012级新生小梁来自农村,家里很贫穷。今年9月开学,当别的同学都开开心心报到时,他却为学费愁眉苦脸。在他最无助的时候,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一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让他有继续学习的机会。
    小梁的故事,只是广东几十万“圆梦”贫困大学生的缩影。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直将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机会,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做出“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从2000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找到了一条比较适合我省实际的、富有广东特色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路子。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有50万人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28亿元助学贷款,其中,近年来成为我省高校助学贷款主体银行的国家开发银行发放了20.5亿元,受惠学生达37万人次,其助学贷款违约率控制在1%以下,居全国前列。
    助学贷款新模式全面解决“发放难”问题
    “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贯坚持的工作目标。“是非经过不知难”,这个看似简单的承诺,背后凝聚了艰辛的心血和汗水。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推进。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对此作出批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任组长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从2000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历了艰苦的探索过程,但广东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找到了一条比较适合我省实际的,富有广东特色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新路子。
    2007年1月,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为主体,其它经办银行为补充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模式。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新模式全面解决了长期困扰我省高校助学贷款的“发放难”问题,开展助学贷款的高校数和获得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大幅增加。从2007年至2011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为我省122所高校37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20.5亿元助学贷款,发放量是前中标银行中标期内发放量的6.9倍,在全国高校助学贷款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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