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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基本养老保险将转换 养老金改革应尽早“并轨”

2012-11-29 来源:人民网

    职保统筹基金被忽略 该不该转专家意见不一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时,社会统筹这部分钱将不转移。
    对此,人社部表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职保统筹基金应不应该转移?对此,专家有不同的声音。褚福灵认为整个转移接续的思想是权益的转移,权益包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居民还包括基础养老金的权益。转接过程中,因为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的权益是隐形的,并不是现实的积累,是潜在的权益,这部分权益没法转移。统筹部分一定意义上讲是共有权益,也可以说和个人权益相关,但因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没法转,统筹部分如果转移就不对称,所以,从权益转接、便于操作、标准一致三个原则总体衡量,个人账户的转接既能操作,同时也反应了每个人的权益,双方都只转个人账户,才是平衡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立雄认为,“据调查,农民工在城里参保断断续续,多数人无法达到15年的职保参保要求,在转移时,职保统筹基金被忽略,就相当于他们为城里人做了贡献。” 杨立雄认为,《征求意见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转移方案,条件有些苛刻。治标不治本。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认为,在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时,职保统筹基金的部分也应该考虑进去,这在测算和技术操作上并没有难点。
    不能满足于“衔接转换” 养老金改革应迈入“并轨”时代
    《广州日报》评论认为,企业职工、农村居民实行的是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而“吃皇粮”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埋单,退休金若算上各种名目的补贴,部分“吃皇粮”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可以达到90%以上,普通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替代率仅为30%。我国养老“多轨制”的不公平更令人担忧,人为制造了养老保险的“三六九等”。
    《法制日报》评论认为,表面上看,我们只有三种养老保险制度,但实际上远不止三种。除了职保、城居保、新农保外,很多地方还存在老农保;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向企业看齐,而有的还是老模式;尤其是公务员养老制度一直单独运行,脱离于国家养老保险改革,这是舆论不满、养老不公的主要原因。
    评论指出,养老金改革不应止步于跨省转移、衔接转换,还需要向公平迈进。而要想实现养老公平,养老金改革必须进入“并轨时代”,即打破养老多轨制,实行统一的养老制度,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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