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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前进村地块(AT1014、AT1016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

2026-3-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风险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穗发改〔2021〕98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天河区前进村地块(AT1014、AT1016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天河区东部前进街道,其中前进村 1-2 号地块和 3 号地块位于中山大道以南,黄埔大道以北,桃园东路以西。
  2.规划调整范围:前进村 1-2 号地块用地面积约 3.59hm²;前进村 3 号地块用地面积约 2.13hm²。
  3.规划调整目的:目前前进村 1-2 号地块大部分为停车场,包含少量厂房改造的室内篮球公园、羽毛球场,前进村 3 号地块为停车场。本次规划调整旨在整合存量空间资源,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活化,有效盘活村集体资产,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实现村民家门口就业增收、享受集体资产增值红利,未来拟发展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数字创意等产业,为区域发展提供产业空间支持,推动天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意见征求对象:受天河区前进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影响的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项目相关公众对天河区前进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与参与形式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
  2.参与形式:公示期内,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周边群众、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者可采取拨打电话、发送邮件或函寄等方式向评估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

 

  四、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 774 号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020-36698031(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邮箱:gdsq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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